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青岛佳成模具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租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庄家茔村村委会5280平方米现有厂房进行铝制模具加工项目。项目投产后,年生产铝制模具350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佳成模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青岛佳成模具有限公司铝制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